专家学者_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机构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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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字段 题名 作者 关键词 摘要 学术ID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
作者
和莉 孙政
作者单位
泰山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山东泰安
刊名
泰山乡镇企业职工大学学报
年份
2007
卷号
第1期
页码
7-8
ISSN
1008-8644
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议会制度 西方国家 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代议制 国家权力机关 间接民主制 监督权
分类号
D622
摘要
从国家产生迄今,在民主这一理念框架下,人们进行了无数的尝试、创新,试图建立心中理想的民主制度的国家。放眼古今中外,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民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古代雅典和古罗马的城邦时期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从17、18世纪开始沿用至今的由经全体公民选举出的极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这种由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替代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制度在政治学中被定义为“代议制度”。但在当今的民主国家中,“代议制度”却有着不同的名称和内涵。代议制度在西方国家叫议会制,而在中国被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两种间接民主形式,都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反对专制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都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二者有其共同之处,主要表现在:1.一般都拥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这是议会的传统权力,也是议会发挥立法功能的主要原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首先是一个立法机关,它把人民的意志变成法律,通过依法办事,从而在根本上实现人民当家做主。2.对政府和社会都有广泛的监督权。政府要对...更多
学科
【教育部学科】法学
文献类型
期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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